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2021“天府穹窿”杯秋季赛暨2022“天府穹窿”杯全国青少年足球选拔赛 由四川省足球协会指导,四川晟迈星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 第二条 四川晟迈星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本次赛事的组织工作,并在本次比赛 承办中组成赛区组委会,具体负责赛事组织工作。 第二章 参赛资格、报名 第三条 运动队参赛资格 适龄队伍 U7 组别 2014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U8 组别 201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U9 组别 2012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U10 组别 2011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U11 组别 2010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每个队伍最多报 3 名超龄球员。若队伍为女足,则可以降一年龄段参赛(例如: U9 组别的女足队伍可报名参加 U8 组别的按规定完成 报名、并上交《赛事免责协议》, 完成费用缴纳。U7-U9 队伍最多报名 8 名队 员,U10-U12 最多报名 12 人,U14、U16、 U18 最多报名 18 人。 第四条 运动员参赛资格 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运动员监护人在《免责协议》上签字。 第五条 资格审核 一、所有教练员、运动员的报名资格由组委会进行审核认定。 二、组委会在赛前联席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现场复核。 三、比赛前,队员需出示身份证或者护照,以核实身份。 第三章 竞赛安排及决定名次办法 第六条 比赛时间 2021 年 10 月 1 日—10 月 3 日 第七条 比赛地点 成都市聚创羊犀足球公园成都市索福德足球公园 第八条 竞赛办法及计分办法 每一场比赛胜一场得 3 分,负一场得 0 分,平一场得 1 分。 小组赛或者单循环赛组别的名次都按各队同一循环中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 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 则按下列顺序排定名次:总净胜 球数多者;总进球数多者; 相互间胜负关系;红牌数量少者;黄牌数量少者; 如 仍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第四章 规则与规定 第九条 竞赛规则与规定 U7—U9 执行《国际足联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U10--U11 执行《国际足联 2021 年足球竞赛规则》 第十条 比赛用球、场地、比赛时间 一、U7、U8、U9 比赛采用五人制,4 号球。 U10、U11 比赛采用八人制,4 号球。 二、五人制比赛上、下半场各 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 5 分钟。 八人制比赛上、下半场各 25 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 10 分钟。 第十一条 换人 五人制比赛换人无限制,在换人区,先下后上即可。上下半场需 更换替补席位置。 八人制比赛所有替补队员均可上场比赛,同一场比赛中被替换下 的队员本场比赛 不得再次上场。 第十二条 比赛装备 一、各队必须准备至少 2 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比赛上衣背后和短裤必须有号 码,号码颜色应与服装颜色有清晰、明显的区别。 二、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 队长自备队长袖标。比赛服装与全队不统一(球服、球裤、球袜必须统一)的队员不 得上场参加比赛。 三、本届赛事禁止穿金属鞋钉足球鞋。队员必须佩带护腿板。 第十三条 替补席和技术区 一、第四官员席面向场地方向的左侧替补席为主队席位,右侧替补席为客队席位。二、每队进入名单的队员及教练员可以进入替补席,运动队领队确保 家属等闲 杂人员不在替补席就座,可到观众席区域观看。 三、替补席替补队员应穿与场内比赛服有明显区分。 四、技术区域内同一时间只能允许 1 人起立指挥比赛。 五、比赛过程中,替补队员热身可在替补席一侧边线或者底线做无球热身,且必 须穿着有别于比赛队员的识别服。 第十四条 比赛影像及数据更新 一、赛事将数数据进行公布,登录绿茵岁月 APP 即可查看实时数据及排名。 二、当轮比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在微信平台上传相关数据。 第十五条 黄牌、红牌 一、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累积 3 张黄牌), 如无纪律委 员会决定的追加处罚,则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二、运动员在比赛中因红牌和累积三张黄牌而产生的停赛贯穿整个赛事。三、如 有严重犯规、暴力行为或其他违纪行为,由赛事组委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追加处罚。 第十六条 比赛中断 一、由于天气、场地因素或其它造成比赛中断,应采取以下措施: 1、暂停比赛,等待比赛条件恢复后继续进行,但暂停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否 则裁判应宣布本场比赛中断; 2、比赛暂停后 15 分钟内,当裁判员与组委会商议后,认定比赛可以恢复时,比 赛双方应服从裁判员的指定,迅速恢复比赛。 二、如裁判员宣布本场比赛中断,当时的比赛成绩和相关信息均有效,组委会在 72 小时内选择场地补足本场比赛剩余时间。 第十七条 比赛取消 由于天气、场地因素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比赛不能开赛的,组委将另行组织时 间进行补赛。若因队伍自身原因在比赛规定时间 15 分钟后,仍然不能参加比赛,按 照章程规定判该参赛队负,对方参赛队伍以 3:0 获胜。 第十八条 退出比赛 一、未得到组委会许可或并非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参赛运动队发生以下行为,经组委会核实,将被认定为退出比赛: 1、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比赛; 2、比赛过程中拒绝继续进行比赛; 3、在比赛结束前离开比赛场地。 二、如果运动队被认定退出比赛,将承担以下全部责任: 1、取消退赛运动队本次比赛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取消 其他运动队与该运 动队比赛产生的积分、进球、失球。 2、参赛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五章 裁判长、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所有裁判员参加赛区裁判工作, 必须遵守赛事 组委会的各项规定。 第六章 赛事纪律委员会 第十九条 赛事纪律委员会的成立 一、组委会设立赛事纪律委员会,负责赛风赛纪的管理。 二、赛事纪律委员会在赛区组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条 赛事纪律委员会的职责 一、对本次赛事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据《中国足球协 会纪录准则及处 罚办法》进行处罚。 二、涉及取消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处罚。对严重 违规违纪运动队、 教练员、运动员进行追加处罚。第七章 争议与仲裁 第二十一条 比赛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或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必须向资格审 查委员会在 24 小时之内提交经领队签名认可的申诉报告和相应的佐 证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 1000 元后方可受理。胜诉者如数退还申诉费。逾期不予处理。 第八章 奖项设置 各组别设团体冠、亚、季军,根据各组别队伍情况设立金、银、 铜奖,每位队员颁发奖牌。各组别分别选拔最佳阵容球员并颁发奖杯。 每组别评选金球奖、金靴奖、金手套奖、最佳教练员。 每组别冠亚季军参加 2022 天府穹窿杯(连界竞训基地假期赛事),享:冠军 5000 元、亚军 3000元、季军 1000 元,参赛费用减免 。 第九章 附则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由组委会确定。 2021"天府穹窿"杯秋季赛暨 2022"天府穹窿"杯全国青少年足球选拔赛 赛事组委会 2021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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